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小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5********04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31民初2216号
案号
(2021)桂0331执13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荔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林坤均、李小燕同意共同赔偿原告纪成良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六万元整,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付清,此款由被告直接打入原告纪成良儿子纪恒的银行账户(户名:纪恒,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17232409001056818)。逾期未给付的款项,则按照年息15%计付利息。原告表示同意并放弃对被告林坤均、李小燕的其它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荔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9-23
发布时间
2021-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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