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和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923********14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2923民初985号 |
案号 |
(2021)甘2923执12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赵和成、崔春悦给付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50000元及利息(截至2019年1月9日利息46996.76元,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年利率14.4%计算的利息),赵和刚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4240元由赵和成、崔春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