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02********088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302民初876号
案号
(2021)甘0302执22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川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薛琴偿还原告葛借款200000元及利息60000元,合计26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5740元、原告葛负担540元、被告薛琴负担5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8-26
发布时间
2021-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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