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文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02********70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吉0602刑初206号
案号
(2021)吉0602执18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姚文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月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姚文清退赔被害人刘照阳经济损失人民币30010.2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11-18
发布时间
2021-1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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