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城三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404********435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26民初788号 |
案号 |
(2021)冀0426执1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黎城三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张韶忠连带支付原告涉县石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货款244990元及利息64345.6元,并支付原告从2021年12月2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业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40元,减半收取2970元,由被告黎城三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张韶忠连带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1-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段淼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426754054435L |
登记机关 |
黎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309国道南桥沟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