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全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2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初1787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恢14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贞洁、张全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朱晓琦借款6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20年4月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以6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43%计算);二、驳回原告朱晓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900元,减半收取4950元,由被告田贞洁、张全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