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022********0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11民初4237号
案号
(2021)辽0111执26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修复费34055.72元、人工费3000元、鉴定费36000元及案件受理费2026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11-10
发布时间
2021-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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