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金福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106********L30R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6民终644号
案号
(2021)川0603执26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2021)川0603民初524号民事判决;二、四川金福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德阳市区帅佳安装维修工程部支付186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186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5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2元,由四川金福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10-11
发布时间
2021-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兴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00MA66M7L30R
登记机关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富兴村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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