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82********34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104民特944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85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当事人确认,被告郝金龙拖欠原告梁红斌劳务工资3800元整未支付;二、双方同意,被告于2021年8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务工资3800元整;三、如果被告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就上述未偿还的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