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金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382********34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104民特944号
案号
(2021)宁0104执85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当事人确认,被告郝金龙拖欠原告梁红斌劳务工资3800元整未支付;二、双方同意,被告于2021年8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务工资3800元整;三、如果被告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就上述未偿还的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9-22
发布时间
2021-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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