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奎屯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540********612J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4003民初1564号
案号
(2021)新4003执10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奎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苏强与被告奎屯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告奎屯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强返还购房款771,362元,赔偿利息损失176,377.7元;三、被告奎屯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强赔偿经济损失771,362元;四、被告新疆三洋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三项所确定的被告奎屯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向原告苏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768元,减半收取计10,384元(原告苏强已预交),由被告奎屯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三洋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0,38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8-12
发布时间
2021-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沈明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3766841612J
登记机关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团结东街1-502号(三洋广场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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