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乐陵市乐飞枣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4********603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481民初1962号 |
案号 |
(2021)鲁1481执19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乐陵市乐飞枣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刘春娥劳务报酬5708元。二、被告宋华虎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其他无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乐陵市乐飞枣制品有限公司、宋华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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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华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1073013603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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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乐陵市朱集镇李胡马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