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雷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23********0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923民初1563号 |
案号 |
(2021)豫0923执10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段雷兵确认欠原告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本金100000元及利息64000元,被告段雷兵自愿于2020年7月10日前支付10000元,以后每个月10日前支付10000元,最后一个月2021年6月10日前支付54000元,直接汇至原告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号:622700253095011939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濮阳采油二厂支行)。二、如被告段雷兵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可按照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二分,自2017年10月20日起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未履行部分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其它双方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1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段雷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