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一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202********0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271民初1582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24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徐一峰支付嘉峪关酒直送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费3317元及利息(以3317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4.35%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二、徐一峰支付嘉峪关酒直送商贸有限公司水费171.84元、电费844元、物业管理费4320元,共计5335.84元。以上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7-20
发布时间
2021-1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