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灵宝市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8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282民初2596号 |
案号 |
(2020)豫1282执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灵宝市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原告吕东生购房款5581388元,限被告灵宝市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其他问题双方不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870元,减半收取2543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5435元(原告已垫付),由被告灵宝市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胜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2826688989576 |
登记机关 |
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灵宝市新华西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