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7********9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凯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案号 |
(2021)皖1623执5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海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一孙磊向申请人凯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支付未付租金125860.34元;(二)被申请人一孙磊向申请人凯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5709.4元;并支付以未付租金125860.3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21年4月7日起至未付租金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三)被申请人二孙浩应在上述第(一)项至第(二)项裁决范围内向申请人凯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本案仲裁费2000元由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缴该仲裁费,本院不作退回,由两被申请人付给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