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靳元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82********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3民初4038号 |
案号 |
(2021)豫0183执4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靳元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透支本金33311.17元,利息5766.38元,其他手续费40元,分期付款手续费53.0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3月20日,2021年3月21日起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付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