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4********84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04民初32682号 |
案号 |
(2021)粤0104执344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广州国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袁建军向申请执行人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5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1年6月15日的利息为2195.10元,从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止的利息按《小微快贷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从2021年7月1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小微快贷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其中罚息不得计收复利);2、被申请执行人广州国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袁建军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以上执行标的暂合计为人民币652195.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