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文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5********2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625民初1177号
案号
(2021)闽0625执8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戴文坤尚欠原告杨阿龙工程款140000元,定从2021年8月起,于每月20日前支付5000元,直至上述工程款付清为止。上述款项直接汇入原告指定的如下账户(开户名:杨阿龙;开户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武安信用社;账号:6221840208008493156)。二、若被告戴文坤未能按上述协议内容如期足额付款,则一期违约视为剩余分期全部违约,则应向原告杨阿龙支付逾期支付经济损失(以实际尚欠工程款为基数,自2021年5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付清款项为止),原告可就被告实际尚欠工程款及本协议约定的逾期支付经济损失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三、上述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原告杨阿龙与被告戴文坤就本案承揽合同纠纷所引发的权利义务就此终结,双方不再另起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戴文坤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10-13
发布时间
2021-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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