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成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2********6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5民初13499号 |
案号 |
(2021)辽0105执54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杜成锐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杨龙借款本金30万元;二、被告杜成锐于2021年1月25日前返还原告杨龙借款本-2-金9万元,并支付利息7.2万元;三、被告杜成锐于2021年1月25日前给付原告杨龙保费1000元;四、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本案诉讼费8230元,减半收取4115元,保全费2830元,均由被告杜成锐负担(被告杜成锐于2021年1月25日前给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