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农海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31********2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31民初1031号
案号
(2021)桂0331执7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荔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广西荔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荔柳分理处与被告农海斌于2011年4月13日签订的《个人购(建)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42800201101217)。二、被告农海斌、徐英共同向原告广西荔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尚欠的借款本金51277.04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上述《个人购(建)房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暂计至2020年4月28日止尚欠的利息为8202.57元,其他利息按合同约定自2020年4月29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三、原告广西荔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抵押物即被告农海斌、徐英名下的位于荔浦市荔城镇城北社区荔桂路189号友联庄园5栋1单元201室房屋(抵押权登记证明号:房他字第20110712号;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号:桂(2017)荔浦县不动产权第0011678号)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受偿的款项仅限于被告农海斌、徐英在本案判决中所承担的债务)。四、驳回原告广西荔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荔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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