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郎咸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4********0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502民特125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3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郎咸波欠申请人贾登涛货款27000元,郎咸波自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于每月20日前分别向贾登涛支付6000元,剩余3000元于2021年8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郎咸波有任意一期逾期未支付,贾登涛可申请执行剩余所有欠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