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武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22********6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802民初1211号 |
案号 |
(2021)云0802执25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由被告李武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思茅区永顺建材租赁站支付租金175002.45元;四、由被告李武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思茅区永顺建材租赁站支付违约金3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