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佳林皮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538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305民初1150号 |
案号 |
(2021)桂0305执恢5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广州市佳林皮具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西华盛集团桂林英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费165000元。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3600元(原告已预付本院),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逾期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向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洋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4567940538C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南航大道东骏小区A一街26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