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喜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627********0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12民终30号
案号
(2021)甘1225执6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上诉人任天生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与原审判处的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2036年5月1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四、上诉人任喜荣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与原审判处的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33年4月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五、上诉人任喜红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与原审判处的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4月7日起,至2031年10月6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六、被告人任东西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与原审判处的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六、犯罪工具车辆识别代号lvhre1735a5007909的本田思威牌crv小型客车一辆依法没收,由扣押单位上缴国库;位于甘肃省西和县汉源镇北居三小区云华街北商场综合楼3单元341室住宅返还被害人王生荣;甘肃省西和县党校家属楼4单元141号住宅返还被害人王建银;甘肃省西和县汉源镇南居五小区文园巷青羊矿家属楼521室住宅返还被害人晚良;甘肃省西和县汉源镇北川社区中山路云华街砖混结构石棉瓦顶2号和4号门面房4间返还被害人杨宝仓;由被告人任天生将已变卖的甘肃省西和县汉源镇套子口步行街2号楼1单元172室住宅楼的评估价款52.79万元返还被害人卢永平。七、敲诈勒索的其余犯罪所得依法继续追缴后发还被害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9-18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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