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02********0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城民初字第4106号 |
案号 |
(2021)闽0302执恢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建应于2014年12月21日前偿还原告张丽娟借款本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及截止至2014年10月16日的利息四十八万元;本金四百万元自2014年10月17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被告莆田市万荣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支付完毕后,本案债权债务终结。二、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2640元,减半收取21320元,由被告吴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