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山市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6********29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0602民初1429号 |
案号 |
(2021)吉0602执17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八道江支行与王宁、黄维霞于2013年1月31日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二、王宁、黄维霞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八道江支行借款本金126280.79元、利息2465.53元(截至2021年3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2021年3月21日起至款项偿清之日止期间的利息、罚息及复利;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八道江支行有权对王宁、黄维霞提供的自有房屋(房屋他项权证为:白山房他证白bq字第2013000469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超过债权部分,归王宁、黄维霞所有,不足部分,由王宁、黄维霞清偿;四、白山市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白山市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王宁、黄维霞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金成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016733242967 |
登记机关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浑江区浑江大街147号商务中心1606-16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