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福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68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324民初2042号 |
案号 |
(2020)桂0324执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广西福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蒋金元共同给付原告蒋发生工程款人民币55295元。本案受理费2282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842元,由原告负担800元,被告广西福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蒋金元负担2042元。上述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逾期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权利人可在生效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时间 |
2020-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新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000596894147A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16号高层综合楼第一、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