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雄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1********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25民初3726号 |
案号 |
(2021)黔0525执14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莫雄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吴进货款235400元;并支付以货款2354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倍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款项给付完毕之日止的违约损失。二、被告湖南家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