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军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4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22民初7866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60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军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李双凤借款五万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郭小霞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李双凤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田军安、郭小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