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3********634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23民初1530号 |
案号 |
(2021)冀0123执14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正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正定县天泓粮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00000元,经济补偿款800000元,并赔偿损失(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二、若被告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则被告杨生洪、杨林应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被告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被告李品慧对上述第二项中被告杨生洪应承担的责任承担共同偿付责任;四、驳回原告正定县天泓粮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给付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杨生洪、杨林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正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鲁仕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00714699634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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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随州市东城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1幢1-4层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