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真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681********484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603民初2590号
案号
(2021)川0603执2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林真燕确认尚欠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代偿款、保险费、违约金等共计75000元,被告分期向原告偿还,自2021年6月起至2023年5月止,每月28日前偿还1000元,共偿还24000元;剩余51000元,于2021年9月28日前偿还12750元,于2022年3月28日前偿还12750元,于2022年9月28日前偿还12750元,于2023年3月28日前偿还12750元;二、如被告林真燕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偿还上述第一项款项,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可以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未还代偿金额为基数,自垫款日2020年4月4日起,按年利率21.6%计算);三、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80元,由被告林真燕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于2021年6月28日前支付给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9-07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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