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霍伟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03********37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05民初9581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140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双倍返还定金110000元;2.依法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3.依法强制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2500元、公告费600元;(上述金额共计:113100元)4.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