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海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31********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32民初785号
案号
(2021)桂0332执恢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恭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支付申请执行人贷款本金余额28500元,及截止到2021年8月5日的贷款利息41797.3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3.支付本案执行费158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8-09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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