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海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31********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32民初785号 |
案号 |
(2021)桂0332执恢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恭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申请执行人贷款本金余额28500元,及截止到2021年8月5日的贷款利息41797.3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3.支付本案执行费15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