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海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722********37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722民初517号
案号
(2021)桂0722执16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浦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向申请执行人刘华偿还借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1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19年7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1300元,申请执行费178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浦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09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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