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利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31********48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9026民初1595号
案号
(2021)琼9026执16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利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林志康借款本金48000元。案件受理费525元(已减半收取),原告林志康负担21元,被告孙利壮负担50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9-15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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