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仁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1********1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202民初2563号 |
案号 |
(2021)甘1202执26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哈仁林按照(2019)甘1202民初25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支付所欠债务30348.99元。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自2015年8月28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以30348.99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为标准向申请人支付债务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强制执行由申请人预交的诉讼费560元。四、案件执行费由被申请人哈仁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