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仁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621********19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1202民初2563号
案号
(2021)甘1202执26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哈仁林按照(2019)甘1202民初25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支付所欠债务30348.99元。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自2015年8月28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以30348.99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为标准向申请人支付债务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强制执行由申请人预交的诉讼费560元。四、案件执行费由被申请人哈仁林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9-02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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