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602********2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0602刑初244号 |
案号 |
(2021)吉0602执18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张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崔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三、被告人李文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