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30********3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琼9007民初2089号 |
案号 |
(2021)琼9007执2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志刚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邓家孝货款14958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