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6********0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982民初681号 |
案号 |
(2021)甘0982执14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葛平偿还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及罚息59589.79元(截止2021年2月28日),合计259589.79元,并承担自2021年3月1日起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的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11.609%计算;二、张录、张孝、赵亮星、张志学、王军、张军、刘占新、张云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就已承担责任部分向葛平追偿;案件受理费2594元由葛平负担,张录、张孝、赵亮星、张志学、王军、张军、刘占新、张云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