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伊军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5********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425民初2240号 |
案号 |
(2021)豫0425执1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林鑫欠聂小伟借款420000元,自2021年9月1日起每月的28日前偿还10000元至此款偿还完毕之日止,聂小伟放弃对利息的请求;二、如林鑫不按上述约定偿还借款,逾期聂小伟即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下余全部款项,并以实际下欠数额从2020年12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三、伊军召、平顶山海的心广告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受理费8356元,减半收取4178元,由林鑫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