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03********1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421民初580号 |
案号 |
(2021)桂0421执恢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苍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钟萍应偿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本金55849.59元、利息23941.07元、还款违约金2770.65元、收续费447397元(利息、违约金、收续费暂计至2021年12月7日止,以后利息、还款违约金、收续费另计);二、诉讼费631元,财产保全费7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苍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时间 |
2021-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