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庆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7********2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26民初5271号 |
案号 |
(2021)黔0526执38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吉庆元偿还原告赵闵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3700元,合计53700元,分期偿还。于2021年9月18日前支付利息3700元,2021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本金50000元。若被告吉庆元有一期未履行原告赵闵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全案执行;二、原告赵闵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9-23 |
发布时间 |
2021-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