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328********0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481民初6103号 |
案号 |
(2021)豫1481执27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强、永城市新风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刘艳梅投资款100000元,于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每月30日前各偿还10000元,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每月30日前各偿还30000元;二、如被告冯强、永城市新风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不按上述期限履行,原告刘艳梅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下余全部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