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孔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3********6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81民初7055号 |
案号 |
(2021)豫1381执32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裴孔亮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邓州市四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货款50000元,若被告逾期未偿还该笔款项则应支付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1-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