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傅明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3********5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583民初3917号 |
案号 |
(2021)闽0583执84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傅明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偿还彭诗海借款795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