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01********2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初780号 |
案号 |
(2021)黔0403执26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凯欠原告肖家文借款363000元,被告孙凯定于2021年7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肖家文借款363000元并同时支付诉讼费3523元。二、如被告孙凯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被告孙凯应向原告肖家文加付利息(利息以363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9月28日起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向原告肖家文支付因诉讼产生的代理费用10000元。三、原告肖家文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