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阜平县益邦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59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624民初517号 |
案号 |
(2019)冀0624执2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岳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41419.41元,并以41419.41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8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直至欠款还清为止的违约金及逾期违约金。二、被告阜平县益邦运输有限公司为以上款项的归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8元,减半收取489元,由被告李岳华及阜平县益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预交,被告在履行付款义务时迳付给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不另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25 |
发布时间 |
2020-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润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240759975624 |
登记机关 |
阜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白河村(大桥下荒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