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02********1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302民初122号
案号
(2021)甘0302执18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川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吕燕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借款本金98977.27元,利息58892.47,违约金5000元,合计162869.74元,并承担自2020年7月22日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期间的利息、违约金(按《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计算);案件受理费3558元,减半收取1779元,由被告吕燕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7-12
发布时间
2021-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