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菜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1********08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202民初755号 |
案号 |
(2021)甘1202执27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陇南市武都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婚生子马郭斌由被告马长虹抚养,原告杨菜红自2020年8月起每月25日支付马郭斌抚养费500元至马郭斌年满十八周岁止;原告杨菜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马长虹补偿款20000元如果未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