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国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01********8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民终128号 |
案号 |
(2021)晋1023执恢3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杨国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苏树和、张佰荣、霍秀萍、苏培洋、苏欣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93446.2元。案件受理费2471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时间 |
2021-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